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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5-01
知识产权十大关键词|回望2024
高屋建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部署了多项改革任务,其中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 激活价值 专利转化运用提速   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力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同比增长24.1%;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总额达7922.3亿元,同比增长60%;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072亿元,同比增长7.2%,均创历史新高。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持续推动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指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切实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过去一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率均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法治建设 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加强法治建设,探索完善制度体系,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2024年是我国专利法颁布40周年。40年来,专利法与时俱进,经历了4次修改,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夯实。2024年1月20日,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与配套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正式施行,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全面落地。   2024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2024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全面深化地理标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数据知识产权 筑牢数字基建“底座” 数据产权制度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基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央有关部署,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积极推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开展扎实探索,形成重要积累。   过去一年间,数据知识产权的理论研究持续深化,进一步强调数据知识产权具有制度供给和激励创新的双重功能,能够更好激发数据处理者的创新投入,更好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地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多点开花”的积极局面。其中,北京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与“天平链”“北数链”贯通,就登记试点工作实现互认互信;上海印发《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这是全国首个由知识产权局和数据局联合印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范性文件;陕西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信、被侵权保险等数字金融工作取得突破……在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效力、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流通交易有效衔接等方面,办法越来越多,工作越做越实,成效越来越好。 国际合作 深度参与全球治理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知识产权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2024年是中国加入PCT30周年。   从1994年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仅有98件,至2023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约7万件,30年间,PCT在中国落地生根、不断发展,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大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与世界携手同行,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各国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不仅为我国创新主体寻求海外专利保护提供了桥梁,同时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缔结和通过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会议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会议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该条约的成功缔结标志着外观设计领域国际多边合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其中确立的规则或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个国家制度和实践产生影响。 强化保护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过去一年,我国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和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绘制了“施工图”,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平等保护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知识产权,积极回应和解决各类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与诉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0月,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授权9.2万件,同比增长5.3%;国外在华商标注册12.1万件,同比增长13.1%。 审查模式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深入走访各行各业不难发现,不同行业和技术领域对知识产权审查的需求日趋多元,这些差异化需求对传统审查模式提出了新的变革挑战。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强化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建设世界一流审查机构,从审查体系完善、审查质量优异、审查效率高效、审查能力突出、创新主体满意五个方面持续发力,突出政策供给侧改革,聚焦新兴领域和核心关键技术,积极拓展审查新通道,创新审查模式,陆续推出优先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延迟审查、集中审查、集中会晤等多种审查模式,建立快慢结合、内外衔接的多轨制审查通道,为核心专利培育和产业专利布局提供服务和支撑。   最新统计显示,与美欧日韩等同样采取实质审查制度的审查机构相比,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效率已经连续两年位居前列。 对外交流 深化拓展合作网络 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强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有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年9月,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北京举行。此届会议与前两届相比规模更大、规格更高、合作项目内容更加丰富,吸引了近70个国家、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代表参会,推动形成近20项务实合作项目和成果,凸显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巨大感召力和全球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走深走实,共同迈向“开放、合作、发展、共赢”的美好未来成为共建国家一致的发展心声。   一个月后,浙江杭州迎来一场国际知识产权盛会——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再次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中国,受到中外各界人士积极响应。截至目前,我国累计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正在实施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超200份,构建起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公共服务 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精进,推动公共服务供需精准匹配、资源高效对接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一年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目前,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达到474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超过50%;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利企便民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了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更加有力,制定《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公共服务支撑。   2024年11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各试点城市将在加强普惠服务保障的同时,突出服务重点,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海外维权 护航企业扬帆“出海” 知识产权是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我国企业维护海外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大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截至2024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内29个省(区、市)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71家,在5个国家设立海外分中心,针对重点领域设立4个产业分中心,对接当地企业,提供专业性、公益性的海外维权指导;累计组织专题培训近千次,培训人员37万人次,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扩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国家层面遴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119人,各地遴选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总数超1800人。 (文章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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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进工作组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
12月24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进工作组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并讲话。 会议肯定了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强调了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从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报告了2024年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2025年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工作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代表共4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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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典型案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为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和营商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未履行商标印制单位主体责任案 2024年8月27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检查中发现,阿克苏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库尔勒香梨”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授权使用证明。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190元。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6月28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库尔勒某服装店进行了检查,发现“阿迪达斯”鞋558双、服装429件;“耐克”鞋2264双、服装205件;“迪桑特”服装28件;“始祖鸟”服装42件,涉案金额18.5万元。经上述商标权利人辨别鉴定,上述服装和鞋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将上述案件移送至库尔勒市公安局。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5月14日,和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和田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移交“米某涉嫌销售假冒美孚、嘉实多系列润滑油注册商标案”,共涉及侵犯美孚、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255桶。 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和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侵权润滑油255桶,罚款5.1万元。 侵犯“拉扣开关三通”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2024年4月3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利权人提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经销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涉嫌擅自生产、销售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经销部销售的“拉扣开关三通”产品为侵犯专利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责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节水器材经销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11月8日,昌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昌吉市某烟酒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店内摆放销售及地下室库房内存放的伊力老窖、伊力柔雅、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贵州茅台、五粮液、汾酒、剑南春等九个品牌共计白酒158瓶,经商标权利人辨别鉴定,上述白酒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白酒158瓶,罚款6.8万元。 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全力抓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5举报投诉电话,提供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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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赴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情况调研
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12月23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多里坤·阿吾提一行前往新疆众维股份、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海外交流合作情况走访调研活动。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新疆众维股份E工厂跨境数字产业园,对众维股份品牌运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以及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等情况进行了细致了解。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该企业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率,产学研结合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等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果,了解企业下一步拓展和发展方向,并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探讨,对有关问题现场做出解答。 在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调研组对公司发展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及产品技术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难题以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融合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交流,积极回应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调研组对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方面进行指导,开展相关政策解读,鼓励企业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的转化率和利用率。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持续聚焦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融合发展,帮助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稽查专员夏黎,知识产权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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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召开“落实普惠工程,提升服务效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视频培训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召开2024年“落实普惠工程,提升服务效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视频培训会,市场稽查专员夏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14个地(州、市)落实普惠工程的情况;指出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夯实支撑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服务提质升级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条线要注重布局,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强化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要优化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商标受理窗口的具体业务做培训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对近期落实普惠工程和完成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各处、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知识产权相关科室人员、商标受理窗口业务人员共计70余人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供稿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稿件、微信编辑丨马映雪 校对丨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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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昌吉州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
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简称“昌吉州”)被正式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 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昌吉州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成就的肯定,更是对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作为、全力推动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可。 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平的提升。此次在推荐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的过程中,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严格筛选,最终成功助力昌吉州入选试点城市名单,为昌吉州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联动,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助力昌吉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我局将通过昌吉州的试点带动,致力于打通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扩大覆盖面,为新疆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营造知识产权助力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赵斐斐 供稿) 编辑制作:肖克来提 校对:马媛 审核:张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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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地理标志产品库尔勒香梨香飘全国的奥秘是什么?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这样一句民谣:“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尔勒的香梨顶呱呱。”近日,记者来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首府库尔勒市,探寻地理标志产品库尔勒香梨香飘全国的奥秘。   精心种好梨 保护再加“码”   1300多年的种植历史、全年3600小时超长日照、高达20度的昼夜温差、适宜梨树生长的沙质土壤,成就了一口脆嫩多汁的库尔勒香梨。作为库尔勒香梨核心产区,有着“梨城”美誉的库尔勒市近年来不断加大科研投入,优化种植技术,严格品质管控,多措并举推动香梨产业提质增效。   新疆库尔勒香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梨公司)是库尔勒市为促进香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科学化生产而成立的专业化运营公司。香梨公司技术总监覃伟铭有着30多年的香梨种植、技术服务经验。在他眼里,一颗好梨要满足皮薄肉细、香味浓郁、极耐储藏、渣少核小、汁多味甜等多项“严苛”的条件。他把选梨的“严苛”也带到种植过程中。“公司自管果园6万余亩,实施土壤改良、树体改造、绿色防控、花果管理等工程,改善流转果园的树势、树形、土壤情况,推动果品质量和产量得到大幅度提升。例如,通过树体改造,果树由以往的4米至5米高变为2米至3米高,可以更好实现通风透光,提高香梨品质。”覃伟铭告诉本报记者。   2021年,库尔勒香梨被列入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3年来,库尔勒市加快推进示范区筹建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三大体系和地理标志监管平台建设完成,为从源头上保护库尔勒香梨种植资源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强化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年1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赴外省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了涉嫌侵犯‘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香梨共计7641箱;8月,根据红香酥冒充库尔勒香梨的线索,对6家冷库开展了专项检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有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预防其他香梨以次充好,搭地理标志“便车”?“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所有权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下称香梨协会)给出的答案是采用“双标+双码”的形式,规范授权许可,为香梨的“身份验证”再加码。   “双标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双码即准印证编码和使用证编码。协会要求印制‘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在取得准许印制证后,才能为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印制服务。”香梨协会工作人员印一彤介绍,新印制的包装纸箱必须同时含有纸箱印制厂的商标授权印制使用码和香梨销售企业的使用码。   延长产业链 香梨销路畅   在香梨协会的会议室大屏上,一组组数字不停地闪动。“这是库尔勒香梨产业数智大脑平台,可以实时看到全国鲜梨价格、种植基地分布、香梨产量等信息。”印一彤指着屏幕告诉记者,今年香梨丰产,全疆产量可达135万吨。  近年来,库尔勒市加强数字化建设,使得气象、土壤、虫情等均可实现实时预警与监测,实现香梨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询;打造产供销一体化互动信息体系,助力形成库尔勒香梨全国数据网,帮助梨农、梨企合理错峰,实现优价增量。   在库尔勒市孔雀河畔建设桥头,有一栋绿色的建筑——库尔勒香梨旗舰店,正逐步成为这座城市的新地标。走进店内,记者看到香梨膏、香梨汁、香梨棒棒糖、香梨毛绒玩具等产品摆满货架。“这种梨皮薄肉脆,一口咬下去,好像在喝果汁!”一位前来体验的顾客这样评价。   “旗舰店于今年7月开业,游客可以在此选购鲜梨、香梨精深加工产品和特色文创,在库尔勒香梨文化展示厅感受地理标志的魅力。”旗舰店店长杨玲告诉记者,很多来到库尔勒市的游客都会选择这里作为“打卡点”。   线下展销旺,线上直播带货同样热火朝天。今年香梨采摘期间,2024新疆巴州葡萄酒/香梨嘉年华直播活动在库尔勒市举办,20分钟内售出库尔勒香梨产品1万多单,这让覃伟铭感受到直播带货为香梨销售带来的重要利好。目前,香梨公司已搭建起香梨产供销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占地面积达3500平方米的直播基地,力推香梨产业数字化升级转型。   库尔勒香梨因皮薄脆嫩有“落地碎”的特性,如何在有效时间、成本可控的条件下“毫发无伤”地将果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公司在杭州、嘉兴、成都等地设置了前置仓,让各地消费者下单的商品直接实现周边发货,进一步缩短运输时间,保留香梨最佳赏味期限。”覃伟铭说。   产业蓬勃发展,最大受益者还是果农,库尔勒市阿瓦提乡强布勒村的农户阿力木江·热合曼如今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双收入”。“我的果园承包给了合作社,一亩地有700元的租金。我还在合作社管理着600亩果园,每月收入5000元到6000元。”阿力木江·热合曼告诉记者。据统计,当前,全疆库尔勒香梨种植总面积达96.7万亩,带动辐射产业从业人数20万余人,惠及库尔勒市农村总人口10万余人。   在孔雀河畔,库尔勒香梨产业的成长路径,不仅是一个区域探索农业品牌化发展路径的范本,也是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谈及香梨产业未来发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突出“孔雀河畔”品牌主体地位,巩固库尔勒市香梨核心产区地位,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建设品牌,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为推动库尔勒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知识产权贡献。(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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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2月10日 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地理标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以有序整合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健全认定机制、强化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统一认定、专门保护、高效协同的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现统一受理、审查、认定、标识、监管。推动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形成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规、配套政策标准和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与商标制度的衔接,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培育我国经济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统一认定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规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要求,规范地理标志名称、地域范围划定、保护要求等认定要素,负责对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进行全面、完整和及时的审查。对于拟申请产品认定的地理标志,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地理标志保护申请予以认定并发布公告,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认定登记簿。 (二)使用统一官方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规则,修订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核准程序和要求,发布公告核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统一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 (三)强化统一技术支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修订地理标志保护系列标准,增加高质量的地理标志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有效供给,鼓励研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样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标准委开展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评估,纳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规范清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认定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专业化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荐用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和资质管理,加强检测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依法实施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四)有序推动统一整合。在尊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用标,相关部门确保有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确保平稳过渡。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统一地理标志认定申请受理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地理标志审查认定一网通办,推进地理标志认定便利化。加强地理标志相关政策法规、审查认定规则、认定名录等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信息传播利用,建立地理标志保护信息统计分析、检索查询、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为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完善统一监管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部门地方联动、属地分级监管、执法监管协同、社会各方共治、经营主体规范管理的科学高效监管体制。突出行政保护的关键作用,建立地理标志重点监管名录。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依法依规查处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相关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方案部署任务,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对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结合实际开展地理标志推广,加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新疆商标协会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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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2024年前三季度质押融资数据
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共108笔,质押金额15.4亿元,其中专利权质押86笔,质押金额12.02亿元,商标质押登记22笔,质押金额3.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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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2024年一季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
2024年一季度,新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81亿元,其中专利权质押1.22亿元,商标权质押0.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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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明确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列为行政裁决的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这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从加强行政裁决顶层设计、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机制、开展行政裁决建设试点、办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等方面,不断提升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水平。特别是,自2020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司法部在全国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累计组织三批次包括北京、上海等23个省区市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持续提升全系统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但同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仍存在法治保障相对滞后、制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今年6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营造强有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2023年重点工作提出印发实施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高水平发展意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推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发挥解决专利侵权民事纠纷积极作用,更好更快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总体要求 《意见》明确了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完善行政裁决体制机制,更好更快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发挥制度优势,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保护创新、激发创造作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保障,建设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提高裁决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坚持系统协同,突出便捷高效,健全行政裁决与调解、司法审判等的衔接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体系支撑,最大程度为创新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四是坚持改革引领,注重能力提升,推进行政裁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路径创新,发挥改革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化行政裁决能力水平。 《意见》明确两个阶段主要目标。到2025年,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不断完善,法定职责得到切实履行,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与调解、司法审判等的衔接协调更加顺畅,工作体系更加完备,行政裁决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行政裁决作用充分彰显。到2030年,支持全面创新的行政裁决基础制度基本形成,体制机制运行顺畅,制度作用充分发挥,行政裁决能力全面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法治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意见》着眼于推动解决当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突出问题和加强新时代行政裁决工作需要,围绕6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提出56条具体举措,覆盖行政裁决工作全链条。 一是围绕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提出健全行政裁决法律规范、细化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完善行政裁决执行制度等3项重点任务,努力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围绕严格履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定职责,提出明确行政裁决属地责任、切实履行行政裁决法定职责、落实行政裁决公开制度等3项重点任务,推动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决属地责任。三是围绕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提出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优化案件审理模式、突出案件办理质效等3项重点任务,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创新主体保护需求,强化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四是围绕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支撑体系,提出健全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等2项重点任务,强化行政裁决技术支撑和办案协同。五是围绕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提出强化行政裁决改革创新、深化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等2项重点任务,鼓励各地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推动完善行政裁决体制机制。六是围绕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提出强化行政裁决能力提升、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等2项重点任务,推动各地更好更快提升行政裁决能力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力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地要切实加大人员配备、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加强对各地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引导各地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并作为正向指标予以加分。将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各地要将行政裁决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保障行政裁决普法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用法活动。大力宣传行政裁决成效,为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意见》的出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携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具体行动,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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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特别是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案件大多疑难复杂,专业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领域广,有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来协助知识产权行政办案人员查明技术事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关于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任务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技术调查官制度建设。2021年,制定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确定首批35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并举办首次线上培训。指派、调派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截至2022年底,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建设工作,共确定七百余名技术调查官。 为进一步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48条,主要对技术调查官的定位、职责、聘任、权利和义务、指派与调派、程序与规范、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定位。技术调查官是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指派或调派,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责。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参与调查取证、勘验;参与询问、口头审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协助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列席案件办理有关会议;其他相关工作。 (三)全职或兼职形式聘任。全职技术调查官按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聘任。兼职技术调查官可以通过单位推荐、行业推荐、自我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择优聘任。 (四)权利和义务。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参与案件办案过程中不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对于案件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应保持客观中立,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知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结案后发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则上不负有参与义务。 (五)指派。在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时为查明技术事实需要征询技术调查官意见的,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案件涉及的技术方案重大、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技术领域,可以指派两名或多名技术调查官。 (六)调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均可根据办案需要从全国技术调查官信息库中调派技术调查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先提出调派申请,而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负责聘任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决定调派具体人选。 (七)告知。技术调查官确定或者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技术调查官回避的权利。 (八)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调查官应当自行回避,没有回避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包括: 技术调查官是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担任过案件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情形。 (九)询问。经案件主办人员同意,技术调查官可以在调查取证、勘验、口头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就技术事实开展询问。 (十)列席会议。技术调查官可以列席案件合议,对参与案件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发表意见,相关意见可作为办案人员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 (十一)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官应当在案件合议或调查终结前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案号、案由、当事人情况等案件基本信息;案件所涉技术问题的归纳;针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出具意见和理由,对当事人现有技术抗辩等主张予以回应;相关参考资料内容和出处;其他与案件技术问题相关的必要内容。 (十二)日常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调查官的日常管理,为技术调查官建立人员管理档案,记录技术调查官基本信息和办案情况,考评办案质量。同时被多个部门聘任的技术调查官应由聘任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管理。 (十三)奖励与报酬。兼职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可以予以奖励,具体方式和标准应符合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给予报酬,具体方式和标准应符合财务、劳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十四)动态管理。技术调查官实施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具有办法规定的不予聘任情形的,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任期内累计无故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安排次数达3次以上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核实后责令其退出。 (十五)禁止行为。技术调查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偏袒、侮辱、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不得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技术调查官不得以其技术调查官的身份或名义招揽业务或者从事其他任何商业营利性活动。 (十六)法律责任。技术调查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与行政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徇私舞弊,泄露在参与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应予以保密的涉案信息,故意出具虚假、误导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实技术调查意见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亮点与特色 (一)适用范围广。《办法》以“知识产权”为大前提,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有技术调查官需求的,均可以得到该办法的指引。 (二)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体系。《办法》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全国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聘任和管理技术调查官参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技术调查官的统筹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技术调查官的聘任、分类管理、考评表彰和区域内调派等工作。 (三)丰富技术调查官职责内容和程序规定。《办法》增加了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的职责及程序性规定,可辅助办案人员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可以指派两名或多名及补充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等规定。明确了案件撤回、调解结案及和解结案情形下,技术调查官也应基于实质性工作情况出具简要的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不接受双方当事人质证,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查阅等内容。 (四)构建“中央-地方”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技术调查官资源效用。《办法》规定了技术调查官的调派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办案需要可以从全国技术调查官信息库中调派技术调查官。此规定使得全国技术调查官信息库的资源在中央、地方两个层面被充分利用,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五)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源头活水”。《办法》规定了技术调查官实施动态管理。技术调查官任职期限届满后,如未继续聘任,自动解除聘任关系。技术调查官任期内,可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退出。若发现技术调查官不符合任职条件、不能客观公证履行职责等情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退出。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理念及制度能确保技术调查官队伍的人员常新、人才辈出和持续的活力。 (六)坚持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并重。《办法》规定了兼职技术调查官可以给予奖励或者报酬,也规定了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以技术调查官的身份或名义招揽业务或从事其他商业营利性活动,还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并重,引导技术调查官制度向好向善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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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外贸规模连创新高,不断实现新突破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题:外贸规模连创新高,不断实现新突破 新华社记者邹多为、魏一骏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顶住压力,展现出较强韧性:前11个月,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7.96万亿元,连续2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回稳态势持续巩固。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外贸在带动消费、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是上海洋山港集装箱码头(2023年9月17日摄)。新华社发(王一鸣 摄) 2018年、2022年外贸规模接连迈过30万亿元、40万亿元关口,自2017年起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物贸易额年均增长8%……新时代以来我国外贸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 “要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空间,积极扩大进口。”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艘货轮缓缓驶离山东港口青岛港(无人机照片,2023年8月30日摄)。新华社发(张进刚 摄) 新时代以来,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2013年至2022年10年间,一系列数据印证着我国外贸发展的坚实步伐:2020年,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从2018年的突破1万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突破2万亿元,进入快速发展期;2022年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至14.7%,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 “稳步扩大的规模、持续优化的结构以及不断提升的国际市场份额都印证着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庄芮表示,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纵深推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国外贸质效持续提升,新动能不断释放——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 在位于江苏常州溧阳的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工人在车间进行电池生产(2023年2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近年来,以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外贸领域的热词,是外贸加速提质升级的代表。2022年,我国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等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增速均超过60%,出口新动能快速成长。 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的东营大海科林光电有限公司智能化太阳能组件生产车间,工人在调试设备,生产出口的光伏组件(2023年2月24日摄)。新华社发(刘云杰 摄) 新时代以来,通过加快改革创新、畅通物流通道、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等,我国外贸主体活力有效激发。2022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数量比上年增加5.6%,其中,民营企业逐渐成长为外贸“主力军”,年度进出口规模所占比重首次超过一半,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率达到80.8%。 我国外贸“朋友圈”进一步扩大—— 除了与传统市场贸易伙伴维持密切联系,我国还积极开拓东盟、非洲、拉丁美洲、中亚五国等新兴市场。2013年至2023年10月,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累计超过21万亿美元。其中,以人民币计,2022年我国对共建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长19.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2.9%,提升3.2个百分点;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同比增长7.5%;对非洲、拉丁美洲出口同比分别增长14.8%、14.1%。 在江苏省太仓港国际集装箱码头,一批新能源汽车即将通过专用框架运输方式出口(无人机全景照片,2023年7月11日摄)。新华社发(计海新 摄)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国际经贸研究室主任张宇表示,在坚持高水平开放中,生效实施的RCEP、持续扩容的共建“一带一路”“朋友圈”为深化外贸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此外,包括服贸会、消博会、广交会、进博会在内的国际经贸盛会也为外贸转型升级打开了新渠道。 当前,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相互交织,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仍然较多。为应对这一形势,我国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外贸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培育新业态、建设平台体系、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进一步明确了路径与方向。 庄芮说,我国外贸和产业领域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不断推进,在此背景下,深耕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对外贸进一步提质增效至关重要。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要更好地发挥外贸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为世界经济带来更多暖意和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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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金风科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首批专利产业化 “十大典型案例”,金风科技作为唯一一家风电企业成功入选,金风科技知识产权建设成果再获国家认可。 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专利产业化是一个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促成了专利生产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从而推动科技成果共享,加速产业升级。 本次入选案例的金风科技“偏航集电环技术”,攻克了风电机组大型化固有技术难题,通过专利有偿许可和部分转让的方式,加快了该技术的落地应用,实现了以专利许可推动行业技术迭代升级。在这一技术成果的基础上,金风科技正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加速推动风电行业技术迭代升级。 深耕清洁能源领域26年来,金风科技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布局成果显著。截至2023年底,公司国内专利申请5984项,其中发明专利3567项,占比59.6%;国内授权专利共4301项,其中发明专利2021项,占比47%;海外专利申请1163项,授权专利共593项 ;软件著作权1262项;国内外商标申请共744件。 为支撑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金风科技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积极开展高价值培育、专利布局与保护工作。从创新源头、实施路径等方面保障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建立专利价值评估体系,实现专利分类分级管理,着力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专利产业化实施转化率达60%;积极推进专利成果转化,持续打造产业协同创新合作,先后实现对外专利许可及转让数十项,持续推进专利“开源”,助力整个清洁能源行业及相关产业链的技术发展与进步。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未来,金风科技将充分发挥专利产业化运用优势,持续推动风电上下游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不断促进创新技术的传播与交流。通过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共享,形成高价值专利产业链布局,实现产业资源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促进更多新技术的产品化、商业化,激发风电行业新质生产力,推动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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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特色技术“助阵”降本增效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应急抢险救援中心在恢复油井生产施工中始终以安全环保、快速有效为目标,截至4月15日,利用连续油管特色技术完井122口,钻塞达93级,其规模化应用成为油田区块快速推动产能建设的有效途径,也为推进特殊井作业降本增效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连续油管作业是一项国内外油田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内广泛应用的工艺技术。新疆油田自2009年起进行连续油管设备配套及技术研发,累计自主形成工艺24项,研发井下工具38种346套。服务油气勘探开发现场辐射至新疆油田、塔里木油田,最大作业井深达8000米,从储层改造、修井到增产作业方面得到成熟应用,对于简化施工、提质增效和安全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因该技术安全、高效、环保的特质,在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后的全面复工复产中,发挥着增储上产、应急保驾的突出效能,不断在新疆油田大力推广应用。 随着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油田生产中油管结垢、结蜡、储层出砂等问题日益增多,在风城、百口泉油区原油生产区块的10口井因井筒砂堵、结垢而患上“气管炎”。该中心针对油田生产需求,运用连续管快速作业工艺中的射流解堵、氮气泡沫冲砂等“主打”技术开展作业,发挥连续油管机械化、自动化和带压环保作业的优势,在减少压井费用和对地层的污染,更好地保护油藏储能的同时,将施工周期缩短至原来的1/3,保证了油井建产时间。 应急抢险救援中心形成的连续油管配套技术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在玛湖区块实施钻磨通井+传压射孔工艺22井次,规模效应不断激发创效潜力,达到一天一口井的作业进度,较常规作业缩短施工时间5天以上,为即将开展的水平井大型压裂施工赢得宝贵的时间。 近年来,应急抢险救援中心的多种自主研发装置产品,在集团公司连续管作业技术专项推介会中精彩亮相,向各油田区块全面推广,打造出新疆油田连续油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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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一季度疆电外送同比增长40.8% 特高压成增长主因
近日,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新疆电网今年一季度完成疆电外送电量20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达最好水平,在促进新疆自治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和全国节能减排、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外送电量83.37亿千瓦时,占比达40.4%,是疆电外送电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有效提高了安徽乃至华东地区的能源保障能力。据悉,安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带动疆电外送电量迅速增加。资料显示,安徽一季度实现日用电量增速由负转正。 同时,疆电外送电量增长也得益于“电力援疆+市场化”政策的实施。新疆与多个省(区、市)签订了“政府间援疆电力外送”协议,使新疆电能输送至19个省(区、市),外送规模逐步扩大。一季度,国网新疆电力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挖掘外送电源组织能力,积极争取交易组织和通道支持,推动援疆电量全面落地。 另外,各省(区、市)对新能源电力的消费需求逐年增加。新疆能源资源丰富,风能和光伏资源储量均居全国第二。目前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新疆电网总装机的30%以上。国网新疆电力通过加强电网建设、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加大新能源消纳及外送力度。2019年6月投运的南疆750千伏电网延伸补强工程带动了南疆新能源发展,目前已形成北至塔城、南至和田的四环网主网架格局。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新疆新能源所发电量外送规模创新高,达48亿千瓦时,占所有外送电量的23%。 据悉,今年,国网新疆电力将建设准东-皖南特高压直流配套火电送出工程,续建2项、新开工3项南疆750千伏电网工程,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力送出和受阻断面补强工程37项。此外,国网新疆电力还将全力推进疆电外送第三条特高压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主网架结构,力争今年疆电外送规模突破千亿千瓦时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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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金风科技:航空级“积木式”验证体系提升海上大叶片可靠性
2020年1月,《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其中明确了海上风电平价上网相关问题。平价时代,如何保障客户投资收益,保证海上风电项目健康可靠运行?在既定的上网电价基础上,确保海上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已成为摆在各界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海上风电机组可靠性,需要从材料、部件、系统等多个维度进行验证支持。风电叶片作为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与机组健康休戚相关,尤其在海上风电机组大功率化趋势逐渐明显的今天,要求叶片长度更长、强度更强、重量更轻、可靠性更高。 在这一背景下,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风科技”)将航空级“积木式”验证体系的先进经验,引入到风机叶片测试领域,以此来保证全尺寸海上大叶片的可靠性。 风电跨界航空“取经” 事实上,航空级“积木式”验证体系来源于航空界多年关于产品可靠性验证的方法经验积累。 简言之,是在验证过程中采用逐步增大试验件尺寸和复杂程度,逐步增加试验规模进行试验验证的方法体系。通过系统的试验与分析迭代,从材料的单层级到全尺寸结构验证,充分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力保障新产品的研制与验证。 ↑叶片“积木式”验证体系示意图(来源:IEC61400-5)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测试过程,小编这里想用大家熟悉的汽车打比方:一辆汽车好不好,要看整体性能。单独来看,观察发动机情况,需要测试低转速、高转速扭矩情况;观察车辆抗撞性,需要对车门、车头进行碰撞测试;想了解减震性,需要模拟缓冲带情况进行振动测试,也就是部件级测试。 这其中,由于汽车大部件由金属材料制成。检测首先从材料测试入手,结合上述部件测试,最后进行整机测试。经过上述测试过程,汽车的安全性能才得以保障。 明白了汽车测试的思路,就很容易理解风机叶片测试过程。简单来说,叶片也要通过材料级、部件级、整机级测试,“环环相扣”进而确保风机叶片更可靠、安全。 全覆盖材料级测试 身处整个“积木式”验证体系的最底层,材料级试验是产品可靠性最重要的“基石”之一。 2016年,金风科技在江苏大丰成立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下设“叶片材料实验室”,实验室涉及叶片主材测试能力46项,包括国际标准24项,国家标准22项。 ↑金风科技位于江苏大丰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全覆盖材料级测试除验证材料的常规理化性能外,还要验证其在各种载荷谱下的抗疲劳性能,特别是海上大叶片,通过确保所选用的材料和设计匹配,满足其综合性能及寿命要求。 ↑材料、结构件疲劳测试 在大叶片碳纤维的检测方面,“叶片材料实验室”具有国内领先的RTM灌注技术精确控制树脂含量,基础级的叶片褶皱、缺胶、芯材倒角等国内独家材料缺陷性研究,具备海上大叶片核心材料碳纤维材料、结构芯材等拉-拉疲劳、拉-压疲劳、压-压疲劳全面的疲劳寿命评估能力,为海上大叶片材料的结构设提供安全及可靠性数据。 针对海上大叶轮前缘损伤问题,金风科技进行了大量基础级测试和研究,先后进行了UVB老化测试、海南自然暴晒基地的自然老化测试,雨蚀与涂层寿命模型研究,经过大量的老化和雨蚀测试后,选出具有高可靠性和海上超强防护能力的前缘防护材料,来确保海上叶片全生命周期方案。 率先引入部件级测试 传统的叶片测试是从材料的单层级直接到全尺寸结构验证,这一跳跃容易使设计验证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为消除上述不确定性,叶片设计往往取较大安全系数,造成叶片设计较保守、可靠性水平不高等问题,且在后期的全尺寸叶片测试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 为解决这一问题,金风科技很早就引入叶片部件级测试,将叶片部件级测试结果用作设计值,指导设计工作。叶片部件级测试主要包括叶片后缘部件稳定性测试、叶片工字梁部件测试、主梁部件测试等。 国内领先的全尺寸叶片实验平台 在上述测试之外,金风科技也具备全尺寸叶片实验的能力。全尺寸叶片实验平台通过对叶片进行模态实验、静力实验、疲劳实验,验证、比对、分析和应用叶片的静态、动力学性能指标,为优化叶片设计提供数据,不断提高叶片运行可靠性。 全尺寸叶片实验平台通过叶片模态测试,可准确测量叶片的频率、振型、阻尼等信息;通过叶片静载测试,可对叶片的极限承载能力进行验证;通过叶片疲劳测试,可模拟全生命周期的载荷进行测试验证;通过叶片扭转测试,可对大型叶片的扭转刚度和剪切中心进行测试验证。 ↑全尺寸叶片实验台模拟25年以上寿命要求的疲劳测试,提高运行可靠性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未来,海上风电将进入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和更深海域的开发。随着大功率机组的迭代发展,对产品可靠性的要求势必也越来越高。 未来,金风科技将继续坚持以产品质量和可靠性为基石,积跬步、累小流,用科学试验构建数据体系,指导海上大叶片结构的设计和制造,为海上风电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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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金风科技全球劲掀清洁能源风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近日发布,报告系统披露了金风科技2019年在公司治理、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环境、员工、供应商和社区与公益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践和绩效。据悉,金风科技已连续12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2019年,该公司持续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并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机发电效率和性能,降低风机在生命周期内的度电成本,打造绿色、智能的风电全产业链。公司关注供应链管理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将社会责任要求融入供应商管理,打造了贯穿设计、采购、生产、物流、运营、再制造的风电装备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管理平台。 在全球能源变革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潮中,金风科技通过风电机组研发制造、风电服务和风电场开发,为全球6大洲20余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绿色能源。截至2019年年底,公司全球累计装机超过60吉瓦,年发电量约1200亿度,相对于火电,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282万吨。 在国际化发展中,金风科技围绕销售、投资建设转让、服务三大国际业务模式,稳定投资规模,带动风电机组海外销售和服务业务规模发展。 秉承“国际化核心是属地化”的理念,公司尊重业务所在地的文化习俗,努力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2019年8月,公司位于南非西开普省的Ex- celsior项目完成首台风机吊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与南非可再生能源培训机构合作,资助当地新能源技术人员完成风电技术培训。同时,金风非洲也在资助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帮助其提高公司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 “金风科技将自身的永续经营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在发展壮大风电业务、提供可靠绿色电力、减少碳排放的同时,把股东、员工、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期望融入公司的经营发展。”报告指出,金风科技将坚守对社会和环境有益的业务发展路线,在夯实风电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节能环保业务,为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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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喀什大学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加强了校内专利申请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该服务网点通过开展科普讲座的形式向校内师生专利申请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11月1日学校邀请科技服务公司专家到学校开展以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方面的讲座,提升了师生的专利申请意识,使师生更加了解专利申请的重要性和流程,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增强了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帮助师生掌握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2、开展专利转让和开放许可相关工作。11月10日-15日,学校积极联系克拉玛依众桥生产力促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将28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技术转让,合同金额为7万元;另外,学校拟将3项发明专利以开放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化,并与同公司签订开放许可居间合同,推进发明专利的转化产业化。 无 线下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 胡敏0998-2899202 2 伊犁师范大学图书馆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知识产权咨询。 2.专利检索。 公益事项,无收费项目 网址https://lib.ylnu.edu.cn/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448号 张渊0999-8137393 3 昌吉学院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协助用户免费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和相关信息。2、知识产权政策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咨询。提供知识产权政策的免费解读和指导。3、知识产权申请与注册指导:提供专利、商标申请流程的免费指导。协助教师准备申请材料的初步指导和。 1、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服务: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和培训;提供知识产权教育资料和学习资源。学生师生团队依托该网点成立了昌吉学院大学生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多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相关宣讲培训活动,累计服务人数达到百人次。2、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支持:邀请学校法律顾问提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咨询和指导。3、专利申请备案登记服务:出台了《昌吉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共19条,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分类、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的权属、法律责任等细则。2023年来,学校教师共申请67余项专利(著作权),专利授权5项,发明专利公开22项,实用新型10项,软件著作权11项。4、知识产权交易与转化服务: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其中,2024年协助教师对14项专利进行许可。 现场受理 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九号 李硕 13899655592 4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提供专利信息查询咨询服务。2.专利事务服务。提供专利申请、变更、缴费、转让等专利事务咨询服务。3.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实物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申请、审批、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4.知识产权审查流程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申请流程事务咨询和审查状态咨询等服务。5.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对接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提供专利转移转化咨询服务。 面向各企业级社会公众提供各类知识产权讲座、培训。 网址:https://www.xjnzy.edu.cn/ 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邓双义0994-2342254 5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数据文献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2.建设和维护学校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工具平台。3.支持学校优势学科建设,提供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专利查新、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性检索、专利竞争情报检索、大专项知识产权分析、技术领域专利分析、机构及学者专利分析、专利侵权检索分析等服务。4.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相关培训,壮大信息服务人才队伍,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教育,宣讲、普及知识产权信息。5.为学校师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创新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参与学校知识产权交流等活动。 1.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数据文献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重大事务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2.协助学校知识产权的资产管理和运营,促进学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3.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及技术经纪人培训,壮大信息服务人才队伍。 4.参与学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部分专利转化项目入驻“梨享域”众创空间。 5.开展专利查新、专利文献检索,开展知识产权申报前论证、审核工作。 6.开展已授权知识产权有效性检测和认定,开展存量知识产权盘点。 7.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推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线资源。 8.组织申报自治州专利实施项目,立项1项。 https://www.xjbyxy.cn/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悟路36号 邓莹0996-5898189 6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主要为向和田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免费的社会专利、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下基层活动,与和田地区各县图书馆开展深度合作,赋能基层图书馆,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抓手,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网址(申请中)、公众号(申请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储鑫 0903-6733257 7 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新疆高新人才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提供包括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服务。2.通过集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法务服务、管理咨询等相关机构,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提供专业化指导咨询,促进技术供需信息的高效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3.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建设提供服务支撑;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4.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系统、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并利用各种培训方式向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同时促进各类机构交流合作,形成协同发展集聚效应.5.引入专利代理机构及知识产权智库和专业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申请/布局、质押融资、运营、数据库建设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引入银行、保险、评估、法务等机构,实现金融机构的云集办公,实现质押、评估、放贷、后评估等一站式服务 1.服务中心齐聚各类服务机构,职能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知识产权服务;专设工商注册服务窗口,在工商变更等事务办理方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线上渠道: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wlmqip.com/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线下渠道: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冬融街567号高新人才大厦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冬融街567号高新人才大厦 王紫静(主负责人)张海昊(项目专员)0991-3190190 8 伊州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专利事务服务: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专利申请和审查信息查询服务。其中,社会公众可以针对已经公布或公告的专利审查信息查询检索;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其注册电子申请用户就自身所有的专利申请相关信息(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 复审和无效宣告)查询检索。2、商标事务服务: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申请、变更、续展、转让等商标事务咨询服务。3、地理标志事务服务:提供地理标志申请业务咨询及受理合法使用人提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4、地理标志商标业务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地理标志商标业务咨询。5、商标业务咨询:向社会公众或申请人提供商标申请业务咨询、商标申请流程及状态信息咨询服务。6、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申请、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7、知识产权纠纷咨询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8、知识产权审查流程咨询:向社会公众提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申请流程事务咨询和审查状态咨询等服务。9、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及运用服务:对接并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提供专利转移转化咨询服务。10、知识产权公共培训:面向学校、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的宣贯和培训。 无收费项目 线下服务点: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密市伊州区安全北路8号) 线下服务点: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密市伊州区安全北路8号) 联系电话:0902-235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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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阿克苏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阿克苏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将以工作站为依托、面向园区企业,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更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及政策;设立专门的咨询渠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问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阿克苏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将以工作站为依托、面向园区企业,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帮助企业更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及政策;设立专门的咨询渠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问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现场受理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上海路纺织发展大厦 巴哈尔古丽·艾麦提 0997-2156590 2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1.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数据文献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2.建设和维护学校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工具平台。3.支持学校优势学科建设,提供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专利查新、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性检索、专利竞争情报检索、大专项知识产权分析、技术领域专利分析、机构及学者专利分析、专利侵权检索分析等服务。4.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相关培训,壮大信息服务人才队伍,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教育,宣讲、普及知识产权信息。5.为学校师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创新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参与学校知识产权交流等活动。 1.承担学校知识产权信息及相关数据文献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重大事务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2.协助学校知识产权的资产管理和运营,促进学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3.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及技术经纪人培训,壮大信息服务人才队伍。 4.参与学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部分专利转化项目入驻“梨享域”众创空间。 5.开展专利查新、专利文献检索,开展知识产权申报前论证、审核工作。 6.开展已授权知识产权有效性检测和认定,开展存量知识产权盘点。 7.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推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线资源。 8.组织申报自治州专利实施项目,立项1项。 https://www.xjbyxy.cn/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悟路36号 邓莹0996-5898189 3 博州博乐市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1.提供知识产权政策信息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申请商标、专利等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咨询服务。 2.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实务等信息。 主要为向产业园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知识产权咨询和申请商标、专利等授权服务的免费指导事项。 实地、电话 新疆博州博乐市边境经济合作区(金三角工业园区金北路) 王雯樱0909-2225921 4 博州精河县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精河县天山果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1.免费向枸杞生产企业、经销者解答证明商标许可备案咨询。 2.免费为枸杞生产企业申请地理标志矢量图并向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 3.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训 根据企业和经销者需求,经查验符合使用条件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精河枸杞证明商标许可备案等工作。 实地、电话 精河县工业园区天津路5号(精河县杞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罗惠湘0909-5335418 5 高昌区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1、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事务咨询、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2、指导群众进行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查询和分析。3.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公益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4、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咨询、需求沟通、资源对接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等。 1、提供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进行注册、转让、许可使用、及即地理标识保护产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等地理标识业务咨询与指导;对申请人提交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事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2、接受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线索的举报或者投诉,并向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反馈案件处理情况和结果。3、专利转化运用有关工作咨询,鼓励专利转化实施,对专利转化有关事项提供咨询解答。 吐鲁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公众号、小程序 吐鲁番市高昌区火洲路高昌区车管所东100米(港城社区院内) 侯文斌0995-6268022 6 哈密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活动;3.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4.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专利奖;5.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质押融资服务;6.指导企业制订实施品牌发展规划,指导帮助企业将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无 现场受理、电话受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工业园区绿洲大道111号 祝萍0902-2257556 7 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 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商标品牌指导站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为:品牌创建和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 无 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现场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欧亚大道12号 美合日班·喀日0998-2973125 8 托克逊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1、协助辖区企业在辖区外的商标维权工作。2、不定期举办与商标品牌相关的专题培训班和发放商标宣传资料,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管理水平。3、通过与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合作,为辖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评估、交易、质押融资等指导服务,增强企业商标运用能力。 1、协助辖区企业在辖区外的商标维权工作。2、不定期举办与商标品牌相关的专题培训班和发放商标宣传资料,提高企业商标意识和管理水平。3、通过与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合作,为辖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评估、交易、质押融资等指导服务,增强企业商标运用能力。 现场受理 托克逊能源重华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何鹏飞0995-7601555 9 霍尔果斯伊宁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商标指导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1、知识产权工作站通常会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咨询。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等各方面的咨询。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需求进行深入了解,给出合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2、协助企业和个人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3当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时,知识产权工作站会协助企业和个人进行维权。4为了提高大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知识产权工作站还会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 公益事项,无收费项目 线上服务: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伊犁子站网址:https://www.xjip.info/c/xjmap.html线下:现场进行服务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阿拉衣 0999-8125730 10 中哈霍尔果斯合作中心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 1、接受合作中心内的投诉举报,及时与侵权主体沟通,暂停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销售;2、对合作中心内经营主体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侵权线索,及时核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公益事项,无收费项目 12315、12345或线下地址 中哈霍尔果斯合作中心乾螺湾海外广场三楼物业办公室 黄吉0999-8791226 11 甘泉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1、知识产权培训活动。2、知识产权托管服务。3、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案例分析等宣传工作。 无 网站、公众号、平台、微信群、专题培训等 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西街600号双创小镇培训中心206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梁苗苗0991-6970511 12 米东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区域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有如下:1.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咨询服务,解答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维权等方面的疑问。- 不定期组织知识产权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2. 知识产权申请指导服务- 协助企业和个人完成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提供申请流程指导服务。3. 知识产权维权支持服务- 对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维权支持,协助其进行侵权调查、取证、投诉和诉讼等工作。4. 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服务- 提供知识产权交易撮合服务,搭建知识产权交易的桥梁,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和应用。为知识产权买卖双方提供咨询、评估、定价等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高效。5.科技服务- 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提供科技类项目政策宣传并帮助企业完成申报。6.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服务- 开展知识产权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制作和发放电子版知识产权宣传资料,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收费服务事项有如下: 1.知识产权委托代理服务- 受委托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2. 知识产权维权支持服务- 对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维权支持,受委托进行侵权调查、取证、投诉和诉讼等工作。3. 知识产权交易服务- 商标、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的交易,地理标志的用标许可。4.科技服务- 专利导航、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及其他科技项目的委托申报;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接等项目的委托服务。注:法律服务、专利代理服务等需要展业资质的服务项目由新疆知上知下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推荐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对接完成。 面对面服务、电话、微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绕城高速米东出口外侧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管理中心二楼 蒲芃臣0991-3094991 13 塔城市卓越百盛购物公园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维权援助工作站 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维权援助工作站 1. 知识产权咨询服务。2. 知识产权申请指导服务。3.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4. 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服务。 1.加强日常指导、监管,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积极打造“零假冒,放心购”的消费环境。2.对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维权援助,受委托进行侵权假冒调查、取证、投诉和诉讼等工作。 实地、电话、微信公众号 新疆塔城市卓悦百盛购物公园 马燕0901-68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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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3家)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服务中心 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1.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供专利数据库、商标库检索。2.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咨询等。 无收费服务事项 网址:www.wlmqip.com(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公众号:乌鲁木齐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运营 小程序: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 李佳(固定电话年后安装) 2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国知局授权范围内的:1、专利快速预审;2、专利查新导航服务;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纠纷调解等快速维权服务;4、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公益服务;5、商标咨询和注册申请。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公益服务机构,所有服务事项均为免费。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址:http://www.klmyippc.com/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51号 傅萍0990-6236369 3 哈密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 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活动;3.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4.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专利奖;5.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质押融资服务;6.指导企业制订实施品牌发展规划,指导帮助企业将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 无 http://hmnqi.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32号哈密市检验检测中心 祝萍0902-225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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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 信息咨询、专利信息检索、专利信息资源推介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查新、专利分析 http://www.xjlas.ac.cn/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18号 郝韵0991-7885495 2 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 整合新疆各类专利信息资源,建立新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站,实现专利信息检索、专利信息动态、专利分析、专利导航、企业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在线咨询等功能模块,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和专利信息采集和发布系统,专利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数据库。 为了加强基础性数据库建设,购入知识产权数据库、万方专利数据库、合享新创专利数据库、智慧芽专利数据库,收录针对企业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数据,查询有关研究领域和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信息,提高专利信息的检索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专利信息检索服务工作、科技大数据建设,帮助创新主体建立初步的专利信息预警,形成基础分析研究 现场受理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95号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张冠斌0991-6990703 3 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 全国专利文件服务网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备案网点 1.面向校内外用户提供知识产权讲座。2.组织校内学生参加知识产权比赛。 1.专利查新与专利评估服务。 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官网https://lib.xjmu.edu.cn/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商的北路567号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 哈斯也提·牙森0991-2110193 4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国知局授权范围内的:1、专利快速预审;2、专利查新导航服务;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纠纷调解等快速维权服务;4、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公益服务;5、商标咨询和注册申请。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公益服务机构,所有服务事项均为免费。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址:http://www.klmyippc.com/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51号 傅萍0990-623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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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主要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免费服务事项,例如国知局授权范围内的:1、专利快速预审;2、专利查新导航服务;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纠纷调解等快速维权服务;4、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公益服务;5、商标咨询和注册申请。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公益服务机构,所有服务事项均为免费。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方网址:http://www.klmyippc.com/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51号 傅萍0990-623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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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及个性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特色服务事项清单及具体内容 服务平台或渠道 机构地址 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新疆大学图书馆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1、知识产权培训2、专利检索3、知识产权咨询 1、专利挖掘与布局2、专利分析报告3、专利导航4、专利查新/科技查新 网页:https://lib.xju.edu.cn/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邵媛0991-858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