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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是专利局针对用户查询大批量专利 法律状态的需求而提供的证明服务。该证明记载专利号、专利证书 号、申请日、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发明人、发明创造名称、授权 公告日、法律状态、专利权质押(如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如有)等十类信息。具体信息与专利登记簿中记载的信息一致。

        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cponline.cn ipa.gov.cn)专利事 务服务模块线上提出请求的,其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有两种: 一种是“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该证明文件只包含授权后的 专利;另一种是“专利申请批量法律状态证明”,该证明包含授 权后的专利和未授权专利。

        请求办理的条件:

        若批量专利清单中均为已经授权的专利,则任何人均可以请 求办理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必要的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 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办理情况说明。若批量专利清单中包含还未 授权的专利申请,则只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出具该证明。

        请求的手续文件:

       (1)经签字或盖章的《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将专利清 单第一个专利号填至请求书的专利号空格,并注明批量专利的总 数量)。

       (2)专利号纸件清单和电子清单各一份。

       (3)若批量专利清单中均为已经授权的专利,则提交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若批量专利清单中包含未授权的专利申 请,则需要提交专利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含:

        ①申请人为个人的,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为单位的,为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 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关系证明材料包含: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的介 绍信或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办理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 局、各地方代办处窗口办理。

       (5)专利业务办理系统(cponline.cnipa.gov.cn)专利事 务服务模块提供本业务的在线办理。通过在线的电子方式办理, 同时文件送达方式选择电子方式,能在较短时间内收到上述证明 的电子件。

        收费标准:

        按照实际办理证明文件数量每份30元收取费用。办理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缴纳费用时应使用批量专利申请号(或专利 号)清单中的第一个号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