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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五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区别

        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围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软课题研究,形成了《新疆“走出去”企业在中亚五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新疆与中亚五国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研究报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研究报告》《企业海外(中亚五国)知识产权维权指南》等研究成果。为更好指导涉外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做好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现从上述研究成果整理摘录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供我区涉外企业参考借鉴。

 

中国与中亚五国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区别

(2023年12月22日)

 

        在中亚五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中,针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保护,有着一些细微的差别。

        哈萨克斯坦专利申请遵循先申请原则,且在该国申请专利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则是任何个人、企业、法人团体均可申请,采用注册在先的保护原则。

        吉尔吉斯斯坦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如果是药品专利,可以请求延长(不超过5年)的保护期。对于发明专利的申请会经过形式审查、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审查。

        塔吉克斯坦对不同发明创造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小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的申请通过实质性审查后授予发明专利权,有效期为自向当地专利局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小发明专利的申请通过事先形式审查后授予专利权,有效期为自向当地专利局提交申请之日起10年。

        乌兹别克斯坦专利局对每一个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和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审查。

        土库曼斯坦在3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在6个月内进行有限审查,有限审查完成后,做出是否发出授予临时专利权的决定。为了获得专利权(有效期20年),申请人应提交中止临时专利的请求,并在自申请日起5年内请求进行实质性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类似,也分为外观设计临时专利(有效期为10年)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15年)。

 
   

        中亚五国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情况

 

——摘自《新疆与中亚五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