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征集范围
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四、专家(技术调查官)候选人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其中,技术类专家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技术研发五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四)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服务新疆知识产权事业;
(五)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技术类专家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可不受专业职称条件限制。
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且在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或者技术研发工作累计十年以上的高管人员优先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或入选全国法院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五、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知识产权(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六、申报程序
(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入库申请表》,并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形成初审结果;
(三)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后,确定专家入库名单,印发通知并公示。
联 系 人:杨 靖
联系电话:0991-3773504 13669920203
电子邮箱:409882428@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技术调查官)库入库申请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