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昌吉州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

      近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简称“昌吉州”)被正式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之一。

      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昌吉州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成就的肯定,更是对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作为、全力推动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可。

      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平的提升。此次在推荐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的过程中,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严格筛选,最终成功助力昌吉州入选试点城市名单,为昌吉州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联动,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助力昌吉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我局将通过昌吉州的试点带动,致力于打通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扩大覆盖面,为新疆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营造知识产权助力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赵斐斐 供稿)

编辑制作:肖克来提    校对:马媛    审核:张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