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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等法院的裁决将影响零售制造商保护品牌和设计的方式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最近在商标诉讼中作出的一项裁决将对零售和消费品制造商如何通过位置商标注册来保护其品牌和外观设计产生影响。

 
这一判决对零售和消费品行业意义重大,因为非传统商标注册(如位置商标)是品牌所有者扩大其注册权利的有益补充工具。
 
诉讼涉及奢侈时装品牌汤姆.布朗(Thom Browne)和运动服装巨头阿迪达斯(Adidas)。阿迪达斯品牌的标志性标识是一个“三条纹”徽标,出现在所有阿迪达斯运动服装、鞋类和配件上。阿迪达斯在英国拥有多个三条纹注册商标。其中一些是位置商标,这些商标所保护的是出现在其产品特定位置上的三条纹,例如沿着服装手臂、腿部或躯干外表面纵向分布的三条纹。
 
汤姆.布朗以在大部分服装上采用四条杠图案而闻名,这种图案被称为“四条杠设计”。这是四条等距等宽的横条纹,通常不对称地箍在服装的左臂或左腿上。
 
汤姆.布朗最初使用的是三条纹。2007年,阿迪达斯在通信中对此提出了异议,作为回应,汤姆.布朗增加了一条条纹。
 
汤姆.布朗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阿迪达斯注册的16个位置商标,理由是这些商标缺乏可注册所需的清晰度、精确度和/或显著特征,或者因缺乏真实使用而应被撤销。在反诉中,阿迪达斯称四条杠设计侵犯了其位置商标。
 
对阿迪达斯商标有效性的主要攻击是,这些商标不够清晰、准确和具体,无法注册为商标。汤姆.布朗辩称,商标注册簿上的商标图形与商标说明中使用的相关文字一起,涵盖了三种条纹的多种不同视觉排列方式。汤姆.布朗认为,这反映出阿迪达斯希望垄断不同颜色、宽度、长度、位置和条纹排列的使用,使其能够将单纯的装饰元素与原始标志混为一谈。
 
高等法院认为,一个商标包含多种可能的变化或排列方式,但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导致商标无效。只有影响到商标向注册人、经济竞争者和相关公众传递清晰准确信息的能力,以及影响到商标向消费者表明商品起源从而让消费者能够再次购买同款商品的能力的变化形式,才是不被允许的。
 
法官将这一推理应用于本案事实,法官判定阿迪达斯的16个位置商标中有8个涉及“标志的多样性超出了任何可允许的变化程度”。例如,有一个商标将该商标描述为由“三条间隔相等的条纹……应用于商品外部,这些条纹基本上沿着商品袖子、裤腿和(或)躯干外侧表面的整个长度向下延伸”。
 
该说明附有一张运动服上衣的插图,袖子上有三条条纹,从袖子顶部一直延伸到袖口。法院认为,这与“基本上整个长度”的插图一起,没有明确说明三条条纹的起点和终点,也没有说明如果商标出现在服装的腿部或躯干上会是什么样子。此外,“和/或”这一表述商品的袖子、裤腿和(或)躯干——意味着三条条纹可能会同时出现在上衣的袖子和躯干上,但对于这种情况下会是什么样子,或者在那种情况下“基本上整个长度”是什么意思,并没有图示说明。
 
法官驳回了阿迪达斯公司的意见,即任何不确定性都可以通过“赋予注册机构、经济运营商和普通消费者一定的常识能力”来解决。法院认为,“阿迪达斯公司选择用于描述该商标的措辞,本可以选择使用更精确的词语,或者申请注册不同的商标,包括说明每个商标在特定服装上的呈现图示。但该公司并没有这样做”。
 
法官对阿迪达斯的另外7个位置商标(运动服上衣、裤子、背心和包袋)进行了类似的推理,认为这些商标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不应被注册。所有8个商标全部无效。
 
另外,阿迪达斯的其他商标注册因在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缺乏实际使用而被部分撤销。
 
阿迪达斯提出的商标侵权反诉完全败诉。阿迪达斯辩称,其商标与24件汤姆.布朗服装样本上的四条杠设计之间的相似性显而易见,这会让普通消费者确实存在产生混淆的风险。
 
法官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由于条纹的方向、粗细、比例和数量不同,阿迪达斯商标与四条杠设计之间的相似性很低或根本没有相似性。位置商标相对罕见,因此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判决要求法官评估位置商标是否被侵权。法官认为,位置是位置商标的“决定性特征”,这意味着在评估相似性时,被指控侵权标志的不同方向(水平、垂直、对角线)以及不同位置,不应仅仅被视为表明不构成侵权的背景因素,而“必须”被当作两者之间的差异点来对待。
 
法官还认为不存在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阿迪达斯依据的是消费者在购买后的混淆情况,而非购买时的混淆情况。但法官表示,在消费者实际会遇到的现实且具有代表性的场景中,四条杠设计的整体印象排除了任何可能的混淆。法官认为,普通消费者一般都能分辨出三条和四条条纹之间的区别,以及条纹的外观、宽度和间距之间的区别。
 
判决书中包含了与混淆可能性评估相关的显著特征的有用评论。阿迪达斯极为强调其三条纹标志的标志性特质,还称公众已经习惯将三条纹与该公司联系起来。但这一论点最终对阿迪达斯不利,因为法官认为消费者很清楚其他条纹设计并非阿迪达斯。换句话说,商标越独特,混淆的可能性就越低。
 
法官认为允许有多种不同的变化或排列方式,这一点很有帮助。这就避免了制造商每次推出新的服装、配饰或其他商品系列时都要注册一个新商标的麻烦。
 
在本案中,没有判定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但这不应阻止品牌所有者适当地向消费者宣传其独特品牌标识的性质。要维护位置商标,往往需要获得显著性的证据,这最终将有助于避免实际混淆。当试图打击假冒商品时,位置商标可能会特别有用,因为在没有采用文字商标或徽标的情况下,假冒商品可能会依赖于未注册的权利。不过,应当注意关于位置商标申请中所需的特定性和确定性程度的相关评论,以避免出现无效注册的风险。
 
上诉法院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审理阿迪达斯就其8个商标因缺乏清晰度和准确性而被撤销提出的上诉。
 
(编译自www.pinsentmasons.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