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事例简介】
为加强对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规范管理,服务保障直播电商等特色数字经济业态健康高质量发展,余杭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近三年审理的涉网络直播带货案件,总结出直播营销平台、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机构)、直播商家与网络主播之间存在的涉知识产权等类型化法律问题,向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依据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性规定,采取有效举措提升主体合规经营意识、科学管理水平及能动治理效能。收到司法建议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回函并采取行动,在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上述建议,努力推进余杭区“平台经济直播营销规范化管理项目”落实落细。
【入选理由】
上述司法建议自发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及辖区直播从业主体的高度关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浙江法治报》《民主与法制》、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该司法建议所涉典型案例及部分做法多次报道。自司法建议被采纳以来,余杭区涉直播电商合同纠纷降幅明显,涉直播电商行业从业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