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特别部分)修正案生效。此次税法修正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对于由科学和科技活动产生,并由国家预算资金资助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工业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品种专利,其专利权人在专利生效的前五年内,可免缴专利维持费;
(2)对于与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如果行为对象是科学和科技活动的成果,并且全部或部分由国家预算、地方预算(包括国家专项预算基金)或国家预算外基金资助创建,则相关纳税人可免缴专利费用;
(3)对于与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相关的法律行为,部分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无需支付专利费用。
专利费用增加的情况如下:
(1)自第六年起,维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外观设计专利有效的费用,以及此后各年维持这些专利有效的费用。
(2)延长商标注册有效期的费用,以及延长集体商标注册有效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