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高通公司在诉讼中称其是移动通信领域的先驱,其诸多发 明专利构建了当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核心,苹果公司在智能手机 和移动通讯产品上实施了高通公司的创新技术,正是这些创新 技术使得苹果公司的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获得商业成功。高 通 公 司 指 控 苹 果 上 海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公 司 侵 害 其 ZL201210390832.X“开关电池充电系统和方法”等发明专利权, 要求停止进口、销售、许诺销售 iphone7、iphone8、iphoneX 等型号的移动通讯产品,并每案要求赔偿 100 万元合理费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本系列案后,由通信领域纠纷特色 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安排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技 术调查工作,双方当事人也申请了技术辅助人员参与诉讼。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在事实基本清楚、技术问题清晰、法律关 系明确的情况下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最后在高通 公司与苹果公司达成全球性和解的背景下准许高通公司撤回起 诉。
【典型意义】 在全球的移动通讯领域,高通公司拥有规模庞大的专利技 术,苹果公司则是移动通讯的知名企业,两家企业的专利诉讼 呈现了该领域的技术研发、运营、实施诸环节的分工与合作。 与技术纠纷密切相关的司法审判,肩负着将激励创新、界定产 权、维护秩序的知识产权法律精神输送到上述诸环节的重要职 责。本系列案涉及移动通讯领域的若干关键技术,其成功审理 将有力促进该领域的技术进步。近年来,我国通讯产业蓬勃发 展,珠三角的企业越来越深度“嵌入”该领域产品价值链的形 成过程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讯行业的技术纠纷与我国 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时,随着我国技术类知识产权审 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的现代化脚步加快,尤其是广州知识产权法 院审判质效的持续提升,在粤港澳大湾区发挥着重要作用,我 国法院越来越成为国际上高端技术争议解决的优选地,并将在 全球范围内深刻影响该领域的科技创新、引领知识产权司法实 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