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月,美国NOCO公司向美国国际货易委员会(下 称“ITC”)申请发起337调查,指控华思旭等110家汽车应 急启动电源企业,侵犯其两件专利,并请求颁布普遍排除 令和禁止令,其中两件专利为US9,007,015(‘015专利) 和US10,604,024(‘024专利)。 2021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特定 便携式电池启动器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案件号为337- TA-1256,涉诉企业包括华思旭在内的44家企业,其中13家 为中国企业。华思旭在1256案337调查发起前,便已经意识 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虽然确定美国NOCO公司借合作剽窃 华思旭技术的事实取证困难,但据调查,美国NOCO公司在 专利申请环节存在重大问题。华思旭于2020年5月在美国专 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PTAB)发起对美国NOCO公司‘015专 利无效程序。 2021年11月,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发 布了对‘015专利的无效决定。因此逼迫美国NOCO公司撤回 1256案中对‘015专利的337调查。 2022年8月,美国国际货易委员会(ITC)作出了终裁, 即美国NOCO公司‘024专利不满足国内技术产业要求,华思 旭产品不侵权美国NOCO公司美国专利。这意味着华思旭终 裁获胜,打赢了胜诉率仅5.2%美国“337调查”。 【典型意义】 此次“337调查”的胜诉印证了严密完善的知识产权布 局网络是企业最坚实的后盾,“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内 中小企业应重视自身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强化知识产权 布局与体系建设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提升防范与应对“337 调查”案件的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337调查”的胜诉为国内汽车应急启动电源同行 开辟美国和其它海外市场扫除了障碍,同时也为维护市场 秩序及合法竞争提供了重要助力,更是为中国和国际汽车 应急启动电源企业树立了独立发展先进技术以及在国际市 场依法竞争的优秀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