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修正案)》于2024年11月19日正式生效。在工业产权法领域的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将在专利局对工业产权客体进行注册的行为定义为国家注册;
(2)明确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的设计的专有权由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行使和保护,且专利权自专利局官方公报公布授予其专利权之日起生效;
(3)引入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条件、法律保护范围、育种者证明、品种优先权以及权利人人对其持有的植物新品种权所享有的专有权规定;
(4)对建立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保护制度后,对相关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信息予以保护;
(5)规定一种颜色可以注册为商标;
(6)企业的名称权仅为商业组织所拥有,且企业对其名称所享有的专有权在该商业组织清算、因重组而终止其活动或改变其名称前有效。
(编译自:https://ncip.by/o-centre/novosti/intellektualnaya-sobstvennost/16.11_vstupayut-v-silu-izmeneniya-v-grazhdanskiy-kodeks-respubliki-belarus-v-otnoshenii-prav-promyshlenn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