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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优势助力专利行政裁决案件

一、基本案情

汕头保护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高效调解处理1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利权人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拥有专利号为ZL20111045XXXX.X、名称为“吹膜机XX机构”的发明专利,该专利的独占许可人徐先生称广东XX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侵犯其享有的专利权,故向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投诉,请求处理。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汕头保护中心即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该案件合议组进行案件处理。

二、经验做法

专业技术支撑,提高办案效率。汕头保护中心发挥专业优势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询问审理、技术分析、侵权判定等必要流程全覆盖,通过大量的检索分析以及根据请求人提供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随后中心合议组人员会同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迅速到被请求人广东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拍照取证,详细记录涉嫌侵权产品的有关情况,对被投诉产品和涉案专利进行技术特征比对,提出专业技术判定意见,并最终认定被投诉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积极高效调解,快速处理纠纷。汕头保护中心积极作为高效调解结案,促成专利许可和解。合议组成员为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介绍类似案例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产生的结果及双方可能花费的精力、费用和时间,表示在达成调解后也有利于促成原被告的经销合作。经过多天努力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被请求人最终接受了合议组的建议,自愿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被请求人支付给请求人专利许可费十万元整后,可以继续使用该项专利技术。整个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十日内即处理完成,将知识产权纠纷尽量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了权利人维权成本,保障了权利人的利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请求人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对本次案件的处理结果及效率表示满意,并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