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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保护中心】“技术支撑+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一、基本案情

近日,潍坊保护中心收到J公司关于其运用专利产品帮助T商业公司搭建商业街的知识产权纠纷案。J公司声称去年收到T商业公司合作意向,计划在商场外空地搭建商业街,邀请J公司运用其专利产品餐车对该地方进行规划设计,J公司搭建微信群,成员由J公司规划设计人员、市场经理和T商业公司人员共同组成,并在该群内沟通规划设计事宜。J公司根据T商业公司的要求,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并将设计方案发至微信群让T商业公司审核,T商业公司一直没有回复,2个月后J公司发现商业街正在由第三方施工,经J公司取证分析,发现该项目是按照自己公司规划设计的方案实施,但并没有经过公司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随即向潍坊保护中心提出维权请求。

二、经验做法

潍坊保护中心收到请求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对案情进行分析,初步认定该案虽然J公司提及运用专利产品餐车对商场外空地进行商业街搭建,但T商业公司在组织第三方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使用与J公司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产品,而是第三方施工方案跟J公司规划设计的方案近似,涉嫌著作权侵权。于是潍坊保护中心按照与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签订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将案件相关材料移交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组织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坊子区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到T商业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潍坊保护中心派两名技术调查官参与该案件的技术调查。经现场询问和调查,T商业公司原先与J公司曾有过合作,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价格问题而终止,重新选择了第三方,并提供了第三方施工方案和已建成的商业街项目,自己并不知情是否侵犯J公司的相关权利。潍坊保护中心组织潍坊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出具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并由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坊子区文化和旅游局、潍坊保护中心结合智库专家出具的判定咨询意见进行联合会商,最终确定T商业公司侵权。但基于J公司与T商业公司有合作基础,且双方还有合作意向。潍坊保护中心引导当事双方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经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合作协议,T商业公司商业街继续由第三方施工,施工方案使用J公司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J公司提供专利产品作为施工材料,T商业公司支付使用许可费5万元,施工过程中根据使用的专利产品数量和型号支付材料费。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为确保调解效力,潍坊保护中心根据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的意愿,按照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协议》将调解协议书移交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潍坊中院在收到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调解协议书的形式与内容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快案件审理流程,在立案当天便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