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内蒙古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通过网络直播销售产品的包装设计和宣传文案中,用到了蒙古国艺术家B(以下简称“艺术家B”)的作品,引起艺术家B的注意,艺术家B向A公司发来催告函,要求A公司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并提出了百万以上的侵权赔偿。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向内蒙古保护中心提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申请,内蒙古保护中心收到申请后,通过组建个案指导专家组,以“三步走”策略化解海外著作权侵权纠纷。
二、经验做法
第一步:分析侵权风险。从法律层面分析A公司是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从事实层面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即A公司是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第二步:进行检索释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法律工具检索相关案例,耐心给A公司解答涉及侵权的行为、赔偿标的计算方式。同时与艺术家B以法、以理诠释赔偿数额。
第三步:提出解决方案。指导A公司与艺术家B签署谅解书以及作品授权许可,使得A公司的产品能够继续在中国市场销售,为A公司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纠纷至此得以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