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导读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委托,成功调解一起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并协助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快速、高效化解纠纷。
二、基本案情
本案申请人系涉外某体育用品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其发现我国某知名运动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生产、销售的某款产品(以下简称被控侵权产品)疑似落入其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处理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受理案件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先行调解”的相关规定,委托北京保护中心进行调解。
三、经验做法
梳理案情,制定初步调解方案。北京保护中心接受委托后,成立调解小组,通过梳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发现,被控侵权产品的售价在人民币30元上下且在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实际销量并不高,推断被申请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与申请人主张的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有一定差距。调解小组判断,本案的调解难点在于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基于此,调解小组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并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直面焦点,灵活调整调解方向。在电话沟通过程中,调解小组发现,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在于被申请人认为涉案专利的有效期临近届满,申请人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面对上述情况,调解小组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技巧,使当事人能够敞开心扉,告知调解小组实际诉求。同时,转变调解思路,将调解重点由侵权赔偿转向授权合作,从维权时间成本、经济损失挽回预期、双方未来合作前景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积极推动调解进程。
协议达成,司法确认保障执行。最终,双方当事人就专利侵权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北京保护中心建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以保证后期执行效果,并协助双方将调解协议提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北京保护中心发挥市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对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快速、高效化解的具体实践。北京保护中心自承担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以来,积极落实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下一步,北京保护中心将继续支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快速办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快捷高效的优势,切实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