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局信用监管处、双反处、价监处、网监处、广告监管处、知识产权促进处,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商标协会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469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411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向思宇、李元

联系电话:0991-28119242811409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514

2024年全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总体部署,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体系,凝聚各自力量,形成共治合力提升治理成效,促进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监管体系,形成协同共管合力

1.提升监管效能。联合查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的广告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推进专利代理委托执法,充分调动地(州、市)、县(市、区)监管力量。探索建立业务骨干和咨询专家库,完善业务支持和专家智力支持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监管活动,为持续巩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北五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奠定基础。

2.推进行业自律。发挥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商标协会及其商标代理委员会等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和惩戒,协助监管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工作。

3.做好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托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全国12315平台”及其小程序等,及时处理举报信息、按期开展调查。鼓励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和社会公众评议本地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4.提升机构能力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分级分类培育方案,加大培训力度,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类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活动。引导代理机构在代理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过程中,全面使用XML格式文件提交各类申请文件。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代理行为

5.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核查整改工作,及时处理行为线索,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组织相关代理机构或专利申请人配合做好撤回和申诉工作。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打击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的行为,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等行为,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无资质代理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行为。依法整治“挂名”“挂证”等行为。对出租、出借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双处罚”,对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6.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做好《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工作,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备案系统上做好登记备案。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撤三”、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制造同日申请,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等行为从严查处,必要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创新监管机制,形成多元共治

7.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在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触发式”监管。制定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网络交易监测清单,对执业资质和代理行为进行网络专项监测,分析筛选信息,推送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并依法依规办理。

8.深化代理行业信用协同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监管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采集、计分评级、异议修复等工作。将失信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全面检查代理机构各项职执业行为。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9.加快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招标机制。要以专利转化运用为导向,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落实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指导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先行先试,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三、工作要求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监管工作的督导,通报经验做法和工作进展。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将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开展,提高检查实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机构、从业人员,予以公示、公开曝光,营造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