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商标侵权案于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首次开庭宣判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落实今年年初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落地见效,5月3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宣判过程邀请了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市食药环公安分局及部分企业代表近30人参加。

1625646677153090629.jpg

作为在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宣判的首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标志着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迈入实体化运行阶段。

图片2.jpg

本次宣判案件为2020年9月原告发现其商标被他人使用,认为构成对其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经克拉玛依中院审理,认定侵权成立。

1625646751451054441.jpg

宣判结束后,受邀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很受触动,认为在当今这个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今后的营商活动中会更加注重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也将更加尊重产权人的智力成果,避免发生侵权行为。

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常态化开展,并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切实为知识产权提供快速、有力的司法保护,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依法保障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克拉玛依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