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专利缴费

费用查询及缴费方式

  1. 费用查询途径及方法
  • 网络查询

缴费人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www.cnipa.gov.cn,点击“政务服务平台”,选择“专利检索查询”,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入口或公众查询入口进入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

  • 电话查询

电话查询时应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中国国家申请: 010—62356655

PCT 国际申请国际阶段:010—62088476 PCT 国际申请国家阶段:010—62088300 (3)现场查询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及各地方代办处设有费用查询服务台,可为缴费人在缴费当天现场查询应缴费用种类、金额和缴费期限,查询时应现场填写或提前准备缴费清单。

 

2. 缴费方式

  • 网上缴费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 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 银行/邮局汇款转账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为保证缴费人能够及时获取电子票据,银行或邮局汇款后,应通过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   提供电子邮箱及手机号信息。

费用不得直接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补充缴费信息的方式如下: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http://fee.cnipa.gov.cn)进行缴费信息的补充;发送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暂时存入专利收费账户(以下简称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代替地址邮编)

 

利费用管理处电子邮箱 shoufeichu@cnipa.gov.cn

 

  • 专利局面交

缴费人可以直接前往专利局受理服务大厅的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以当天缴费的日期为缴费日。

专利局受理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代办处面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 34 个城市设有专利代办处,缴费人可根据属地就近选择代办处进行缴费。

各代办处地址信息,银行、邮局账户信息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相应页面进行查询。

 

因缴费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造成费用不能退回或者退款无人接收的,费用入暂存。费用入暂存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特别说明的是,PCT 国际阶段费用的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银行汇款和专利局面交。不接受邮局汇款和代办处面交。

 

附件1: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缴费服务指南

附件2:专利收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收费标准